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

达赖的两大罪状

达赖的两大罪状
1、罔顾生命,妄为佛家弟子。
    今年以来,国内连续出现藏人自焚。究其根本,是达赖集团教唆煽动所致。达赖集团煽动自焚无非是想为其重返西藏创造舆论,鼓吹“通过牺牲自我为他人谋取利益”。毫无疑问,这是对自焚行为的赞美和鼓励,而且代表了达赖本人的意图。我们来看看达赖集团煽动自焚的言论:
  20111019,达赖在印度达兰萨拉为自焚人员举办了一场法会,并带头绝食一天,以表示对自焚行为的支持,给自己的小集团鼓劲打气。此后达赖和他身边的人鼓吹自焚的论调更加高了,更加肆无忌惮。
  113日达赖集团“白玉网”报道,“藏青会”头目称,“藏人的这些前所未有的行动是非暴力运动的终极体现,藏青会认为他们的牺牲相当有价值”。
  1110,德国之声、台湾“中央社”和“西藏流亡政府网站”等众多媒体报道,达赖驻台湾代表称,“从佛教的角度,像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殉教的行为,是一种非常崇高、利他的奉献行为。所以,从本质上讲,他们的行为并不违背佛法,是一种奉献精神”。“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”更发表文章为自焚炮制理论依据,称自焚“并不违反宗教教义”,“自焚是菩萨行”。
  1111,在境外的格尔登活佛接受邪教“法轮功”媒体的专访称,“自焚行为是为了600万藏人的福祉利益,是佛教提倡的利他精神。”
  1117,“流亡政府”新头目在达兰萨拉向媒体表示,“西藏问题始终没有突破,因此我理解藏人的挫折感,特别是很多年轻藏人希望有更直接、更速解的方法”,企图以策划更多自焚行为达到“突破”的目的。
  2012223法国“十字架报”报道,“支持达赖喇嘛政治斗争组织”的一个外国创始人宣称,“自焚被视为光明的祭品,以期使人类从无知中得以净化并帮助其走上智慧与觉悟之路”,“自焚是爱与和平的行动”。
    达赖集团种种极力制造美化、鼓动自焚的舆论氛围,一个直接目的是拿无辜人员的生命作赌注,企图让西亚、北非那样的社会动乱在中国发生。
    17世噶玛巴活佛泰耶多吉谴责藏人抗议中国统治自焚的做法说,这不符合佛教的非暴力原则。众所周知,佛教、伊斯兰教、基督教等各大宗教都对生命极度珍视,此前历世达赖喇嘛没有一个赞成过包括自焚在内的残害生命行为,而只有达赖集团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才会支持甚至鼓动自焚、自杀等极端狂热行为。
    二、献媚主子,妄为中国人。近期中日关系因为钓鱼岛问题出现了一些情况,达赖不失时机地跑去日本,向日本右翼分子投怀送抱。达赖在会见日本记者时,妄称“中国大陆实施反日的极端教育,……中国许多人仍然将日本同军国主义连在一起,这也导致在日本将尖阁列岛部分岛屿国有化后,中国的反日情绪爆发”,并鼓动日本议员前往西藏调查自焚“真相”。不过,达赖在日本最终也没有获得任何一个现任政府高官接见,媒体评论他“更像是日本右翼的又一个政治玩偶”。当然他还是有收获的,多位日本“富商”与达赖见面,给予大量钱财支持,据媒体披露,达赖在日本银行存有近2亿美元及大量珠宝。
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